索 引 号: | 11371700004480195W/2022-01035 | 分 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菏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 年 07 月 22 日 |
标 题: | 关于做好全市学校防空防灾知识教育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2 年 07 月 23 日 |
文 号: | 菏防办〔2022〕31号 | ||
内容概述: | 关于做好全市学校防空防灾知识教育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 |
- 索 引 号:11371700004480195W/2022-01035
- 分 类: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菏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标 题:关于做好全市学校防空防灾知识教育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1 年 07 月 22 日
- 发布日期:2022 年 07 月 23 日
- 文 号:菏防办〔2022〕31号
- 内容概述:关于做好全市学校防空防灾知识教育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市学校防空防灾知识教育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
文号:菏防办〔2022〕31号
菏防办〔2022〕31号
各县区人防办,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高新区社发中心,市直各学校:
“对人民防空教育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权力事项已列入省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省人防办、省教育厅将联合成立菏泽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组,对我市2022年中学(含职高)开展防空防灾知识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省人防办、省教育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抽查比例不少于5%”的工作要求,从全市中学(含职高)学校名录库中城市规划区内中学(含职高)名单随机抽取学校作为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人防、教育主管部门执法人员联合组成检查组。
市检查组接到省人防办、省教育厅开展检查的通知后,择时对检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市检查组就“双随机”检查情况形成书面通报,向被检查机构反馈,并抄报省人防办、省教育厅。
按照省人防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工作的意见》(鲁防发〔2018〕7号)中关于开展学校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工作的要求,根据《山东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中确定的抽查事项、抽查内容,对学校实施人防教育中人防教师配备、人防授课表配置、人防授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为认真做好全市迎检各项准备工作,要求如下:
一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组织开展好学校防空防灾知识教育,是践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对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防空防灾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各级人防部门和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依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检查内容,督促各中学(高职)认真做好2022年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工作计划落实;各中学(高职)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要求,对年内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工作开展有关情况进行详细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完善档案资料(包括照片、影像等),全面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三要齐抓共管,开创新局。学校开展防空防灾知识教育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安全,人防、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以这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为契机,通力协作,严密组织,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把学校防空防灾知识教育作为一项基础业务工作常抓不懈,共同营造学校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工作良好环境,不断开创全市人民防空教育工作新局面。
菏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菏泽市教育局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日